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闽教学〔2014〕13号)、《威斯尼斯人wns579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华大教〔2018〕138号)、《威斯尼斯人wns579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规定》(华大教〔2021〕63号)及威斯尼斯人wns579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,结合本学院特点,对威斯尼斯人转专业的相关工作进行规范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部分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本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和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。
组长:林伟明
副组长:刘超、张彬、陈斌彬
成员:杨月萍、姜大伟、黄奇中、蔡文灿、钟付和、王康敏
联系人:吴雪静22691978
第二部分 转入法学专业的规定
一、转入名额
按教务处通知,威斯尼斯人wns579今年转入名额为16人(不含单列名额),详见学校教务处《各专业转入名额汇总表》。按照学校政策规定,在转入总名额不变的前提下,由各学院决定是否允许大二学生申请转专业及其转入名额,考虑到大二学生已经申请过一次转专业,而且如果转入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补修专业课程,很容易与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,所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,今年不接受大二学生的转专业申请。
二、申请和转入录取规则
结合学校政策调整,威斯尼斯人wns579今年采用综合成绩加笔试成绩的转入录取规则。综合成绩是结合申请人高考折算成绩、绩点折算成绩综合计算的成绩;笔试成绩是专业笔试的成绩。综合成绩加上笔试成绩为总成绩,二者各占总成绩的50%,总成绩满分为100分。学院将按综合成绩的高低,按申报人数与转入名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申请人的笔试资格。如果总成绩相同,则按绩点折算成绩高者优先转入录取;绩点折算成绩相同的,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转入录取;如所有成绩完全相同,按申请人高考的语文成绩高者优先转入录取;语文成绩相同的,按高考的英语成绩高者优先转入录取。
三、综合成绩的计分办法
综合成绩包含高考折算成绩、绩点折算成绩两部分。
1.高考折算成绩
高考折算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,占综合成绩的50%(总成绩的25%),具体计分办法是:以我校在该省法学专业文史类(历史必考)和理工类(物理必考)招生最低录取线为基础分50分,每超过1分加1分,每减少1分减1分,最高100分。但申请人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我校在该省法学专业文史类(历史必考)和理工类(物理必考)招生录取线20分(低于20分可申请);面向泉州、厦门招录的学生,以面向泉州、厦门的法学专业文史类(历史必考)和理工类(物理必考)最低录取线为基础分,没有法学专业最低录取线的,以该年高考面向泉州、厦门的文史类(历史必考)录取平均分和理工类(物理必考)录取平均分作为参考的最低录取线,其他规则同上。
2.绩点折算成绩
绩点折算成绩是指按申请人大一上学期(2022级)的绩点计算的成绩,按满分100分计算,占综合成绩的50%(总成绩的25%),具体计分办法是:以绩点4.2为基础分50分,每增加0.01分加1分,每减少0.01分减1分,最高100分。但申请人的绩点不得低于3.7(3.7可申请)。
单列名额的境外生绩点须在2.5及以上方可申请转入。
四、笔试规则及成绩公示
1.笔试科目为宪法学、法理学和中国法律史;
2.参考书为各科的马工程教材;
3.笔试采用总分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总成绩的50%;
4.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;
5.笔试结束后,学院将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确定转入录取人选,并对总成绩及排名、拟转入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申请人应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,如实填写转专业申请材料,并提交入学高考成绩证明(注明生源地、文理科或历史必考、物理必考),并提供绩点成绩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,录取后提供原件以供核对。
2.申请人不提供生源地(福建省生源须注明面向全省或者面向泉州、面向厦门招生生源)和高考成绩、绩点成绩;不注明文理科(历史必考、物理必考)、不注明联系方式等,视为放弃申请,不予安排进入笔试。
3.不如实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,取消其转专业资格,由候选申请人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。
4.申请材料除了网络登录外,其余的文件,请与吴雪静老师微信联系或者发送邮件至wxj111@hqu.edu.cn,并注明申请人的相关信息。
第三部分 本规定的适用与解释
一、适用对象
本规定适用于2022级的转入法学专业学生。
二、相关事项的执行
其他有关转专业申请、审定、考核、通知等事项,按照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执行,争议事项及未尽事宜由威斯尼斯人wns579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。
三、解释权
如因情势变化或表达不明需对本实施办法进行微调,由威斯尼斯人wns579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,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威斯尼斯人wns579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。
四、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
威斯尼斯人wns579
2023年5月6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