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善裕,男,汉族,福建泉州人,1936年出生,当代著名民商法学家,威斯尼斯人wns579终身教授。1955年毕业于华东政威斯尼斯人wns579(现华东政法大学),1958年毕业于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研究生班,曾任威斯尼斯人wns579校长、亚洲(澳门)国际公开大学校长。
1958年在吉林地质专科学校任教。1978年以来在威斯尼斯人wns579任教,历任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。曾任威斯尼斯人wns579教务处副处长、法律系主任、副校长、校长及亚洲(澳门)国际公开大学校长(现:澳门城市大学)等职务,兼任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理事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调解中心顾问、福建省律师协会理事、福建省法学会理事、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会副理事长和福建社会科学院兼职研究员。曾讲授民商法、香港商事法律概论、国际商事诉讼与仲裁,比较法学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通论等课程。并曾赴菲律宾和日本讲授中国外资法。与他人合著有《利用直接投资和引进先进技术中的法律问题》(福建人民出版社,1986年版)、《我国大陆与台湾财产权制度比较》(福建人民出版社,1991年版),担任《诉讼法大辞典》(复旦大学出版社,1992年版)副主编。在菲律宾和福建发表了《中国对外资的法律保护和优惠政策》、《商品流通领域中的法律控制》、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华侨房屋不受侵犯》、《让外国投资者放心》和《对华侨和港澳同胞捐资兴办公益事业的法律保护》等论文。目前正在主编高等法律院校的《台港澳法律概论》,撰写《我国大陆与台湾债权制度比较》(合著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