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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威斯尼斯人wns579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

发布日期:2024年04月28日 09:40     点击:
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闽教学〔201413号)、《威斯尼斯人wns579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华大教〔2018138号)、《威斯尼斯人wns579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规定》(华大教〔202163号)及威斯尼斯人wns579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,结合本学院特点,对威斯尼斯人转专业的相关工作进行规范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部分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
本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和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。

组长:林伟明

副组长:刘超、张彬、陈斌彬

成员:杨月萍、姜大伟、黄奇中、蔡文灿、钟付和、王康敏

联系人:吴雪静(0595-22691978)

第二部分 转入法学专业的规定

一、转入名额

按教务处通知,威斯尼斯人wns579今年转入名额为16人(不含单列名额),详见学校教务处《各专业转入名额汇总表》。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,今年不接受大二学生的转专业申请。

二、申请和转入录取规则

结合学校政策,威斯尼斯人wns579今年采用高考折算成绩加绩点折算成绩加笔试成绩的转入录取规则。总成绩满分为100分,高考折算成绩占20%,绩点折算成绩占30%,笔试成绩占50%。学院将根据高考折算成绩加绩点折算成绩的高低,按申报人数与转入名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申请人的笔试资格。如果总成绩相同,则按绩点折算成绩高者优先转入录取;绩点折算成绩相同的,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转入录取;如所有成绩完全相同,按申请人高考的语文成绩高者优先转入录取;语文成绩相同的,按高考的英语成绩高者优先转入录取。以上所有成绩都相同的,附加面试,按面试成绩高低录取。

三、高考折算成绩的计分办法

高考折算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,占总成绩的20%。具体计分办法是:以我校在该省(自治区)法学专业文史类(历史必考)和理工类(物理必考)招生最低录取线为基础分60分,每超过1分加1分,每减少1分减1分,最高100分。没有法学专业最低录取线的,以我校在该省(自治区)的文史类(历史必考)录取平均分和理工类(物理必考)录取平均分作为参考的最低录取线。为防止申请人利用报考低分专业实现转高分专业的空子,申请人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我校在该省(自治区)法学专业文史类(历史必考)和理工类(物理必考)招生录取线20分(如正好低于20分可申请);面向泉州、厦门招录的学生,以面向泉州、厦门的法学专业文史类(历史必考)和理工类(物理必考)最低录取线为基础分,没有法学专业最低录取线的,以该年高考面向泉州、厦门的文史类(历史必考)录取平均分和理工类(物理必考)录取平均分作为参考的最低录取线,其他规则同上。

四、绩点折算成绩的计分办法

绩点折算成绩是指按申请人大一上学期(2023级)的绩点计算的成绩,按满分100分计算,占总成绩的30%。为平衡各专业学习难度不同导致的绩点差异化,更为公平合理地计算绩点折算成绩,特制定具体计分办法如下:先以绩点减去专业排名分(专业排名/专业人数)作为基础分,基础分达到4.2折算成60分,每增加0.01分加1分,每减少0.01分减1分,最高100分,最低0分。例如甲同学绩点为4.2,专业排名为5/100,则专业排名分为0.05,4.2减去0.05就是基础分4.15,则甲同学的绩点折算成绩(按100分计算)为55分。乙同学绩点同样为4.2分,专业排名5/50,则专业排名分为0.1,4.2减去0.1等于4.1,乙同学的绩点折算成绩(按100分计算)为50分。但申请人的绩点不得低于3.7(如正好3.7可申请)或低于专业排名前50%(如正好50%可申请,考虑到今年首次引入专业排名分,不宜限制太窄,故以50%作为标准,明年再视实际情况而定。),符合上述两项者优于符合上述两项之一者优先获得笔试资格。绩点、专业排名分均取小数点后两位,四舍五入。

单列名额的境外生绩点须在2.5及以上方可申请转入。

五、笔试规则及成绩公示

1.笔试科目为宪法学、法理学()和中国法律史;

2.参考书为各科的马工程教材;

3.笔试采用总分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总成绩的50%,取小数点后一位,四舍五入;

4.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;

5.笔试结束后,学院将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确定转入录取人选,并对总成绩及排名、拟转入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1.申请人应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,如实填写转专业申请材料,并提交入学高考成绩证明(注明生源地、文理科或历史必考、物理必考),并提供绩点成绩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,录取后提供原件以供核对。

2.申请人不提供生源地(福建省生源须注明面向全省或者面向泉州、面向厦门招生生源)和高考成绩、绩点成绩;不注明文理科(历史必考、物理必考)、不注明联系方式等,视为放弃申请,不予安排进入笔试。

3.不如实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,取消其转专业资格,由候选申请人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。

4.申请材料除了网络登录外,其余的文件,请与吴雪静老师微信联系或者发送邮件至wxj111@hqu.edu.cn,并注明申请人的相关信息。

第三部分 本规定的适用与解释

一、适用对象

本规定适用于2023级入学,2024年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。

二、相关事项的执行

其他有关转专业申请、审定、考核、通知等事项,按照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执行,争议事项及未尽事宜由威斯尼斯人wns579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。

三、解释权

如因情势变化或表达不明需对本实施办法进行微调,由威斯尼斯人wns579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,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威斯尼斯人wns579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威斯尼斯人wns5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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